关于开展千名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4/22 16:49:43 信息来源:石嘴山市文明办石嘴山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千名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及有关学校:
根据自治区文明办、教育厅《关于开展千名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文明办【2009】9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16字的基本要求和自治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凡未满18周岁,在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奋好学、乐于助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我市中小学生均可参加美德少年推荐、评选。2008年已获得自治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中小学生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劳动,具有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在社会、学校、家庭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热心公益。
3、积极参加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在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勤学习、善思考、重实践,具有较强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兴趣广泛,学有所长,在科技发明、体育运动、文学艺术等方面发展较好,近五年获自治区级、市级奖励者优先。
5、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面对困难挫折,乐观向上,勇敢顽强。
三、名额分配
这次活动,我市共评选美德少年160名,其中:市教育局推荐评选40名、大武口区文明办推荐评选40名、惠农区文明办推荐评选40名、平罗县文明办推荐评选40名。市文明办将从各县(区)和市教育局评选的美德少年中,按照一定程序,评选出16名进行媒体公示后,推荐为自治区级美德少年。
四、时间安排
1、5月底,各学校完成美德少年推荐、确认工作,推荐参评各县(区)或市教育局美德少年人选。
2、6月底,市教育局、各县(区)文明办完成推荐、确认工作,推荐参评市级美德少年人选。
3、7月上旬,市文明办对全市160名美德少年进行表彰奖励。
4、8月底,市文明办完成推荐、确认工作,推荐参评自治区级美德少年人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表彰美德少年是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的延伸。各县(区)、市教育局要把评选美德少年工作与全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年”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评选工作要立足学校,真正把那些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奋好学、乐于助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出来,使美德少年成为广大未成年人的楷模。
2、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此次评选工作涉及面广,参评人员多,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的评选工作,各县(区)文明办要牵头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评选方案,严格评选程序,严格评选标准,保证评选质量。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融入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学校主题班会、主题队会等各种载体,广泛学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综合运用学校报刊、广播、网站等及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在学校形成学习美德少年、争当美德少年的良好道德风尚。
4、各县(区)、市教育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评选工作,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A4纸张,正反打印,四号仿宋字,字数在1000字左右)、5寸与事迹有关的学习或生活彩照2张(不低于200万像素)报市文明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2012187
联系人:张新荣 杨 丹
附件:石嘴山市美德少年推荐表
城关四小美德少年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1寸 | |
班 级 | 联系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推荐理由 (100字内) |
| ||||||
主 要 事 迹 (1000字内) 主 要 事 迹 (1000字内) | |||||||
政教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